很多刚接触美国进口的朋友都有一个疑问:集装箱已经到港了,能不能先提走再慢慢清关?或者听说“清关和提柜是两回事”,那到底能不能绕过海关直接拿箱子?
答案很明确:在美国,绝大多数情况下,必须完成海关放行后,才能从码头提走集装箱。这不是建议,而是法律要求。下面我们就把清关和提柜之间的关系理清楚,避免因误解导致延误、滞港费甚至货物被扣。
一、美国实行“先清关、后提货”制度
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的规定,所有进口货物在进入美国商业流通前,必须完成进口申报并获得海关放行(Customs Release)。这个原则适用于海运整箱(FCL)、拼箱(LCL)以及空运货物。
也就是说:
货物到港 ≠ 可以提货
船公司放行 ≠ 可以提货
只有海关系统显示“Released”(已放行)
这是硬性流程,没有例外。即使你是收货人本人,开着自己的卡车去码头,没有海关放行记录,闸口也不会让你提柜。
二、提柜的两个前提条件
要成功从美国码头提走一个集装箱,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:
1. 海关放行(Customs Release)
由清关行或进口商通过ACE系统向CBP提交进口申报(Entry),缴清关税(如适用),并通过审核。系统状态变为“Released”后,海关环节才算完成。
2. 船公司放行(Shipping Line Release)
船公司确认运费、文件无误后,在其系统中释放集装箱控制权。通常体现为签发提货单(Delivery Order, DO)。
只有这两个“放行”都完成,码头才会允许拖车凭DO提柜。缺任何一个,都无法操作。
三、常见误区澄清
误区1:“我可以先提柜,再补清关。”
不行。美国不支持“先提后报”。货物必须在海关监管下完成申报和放行,才能离开港口监管区域。私自提柜属于违法行为,可能导致罚款、货物没收甚至影响进口资质。
误区2:“清关完成了,为什么还提不了柜?”
可能原因包括:
船公司尚未放行(比如运费未结清、电放指令未下达)
提货单(DO)未生成或信息有误
集装箱状态仍为“In Transit”或“Not Available”
此时应分别联系清关方和船代,确认两边状态。
误区3:“拼箱货可以不用清关直接提?”
不可以。LCL货物同样需要清关。只是流程上,由货代统一申报,收货人凭分单到CFS仓库提货,但前提是整票货物已获海关放行。
四、特殊情况:ISF与预清关的作用
虽然不能“先提后清”,但美国允许提前申报,从而加快放行速度:
ISF(10+2申报):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提交,否则到港后可能被拒卸或罚款。
预清关(Pre-Clearance):货物还在海上时,就可提交完整进口申报。若顺利通过,船舶靠港当天即可放行,实现“抵港即提”。
这种操作能大幅缩短码头停留时间,尤其适合时效敏感的货物。
五、实操建议:如何确保清关与提柜无缝衔接?
尽早准备清关资料
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原产地证等应在到港前备齐,避免因补料延误申报。确认清关主体和Bond
使用自己的Importer of Record(IOR)和Continuous Bond,或委托有资质的清关行,确保申报通道畅通。到港前3天启动清关流程
利用船期窗口做预申报,争取在卸柜当天或次日获得放行。同步跟进船公司放行动作
清关放行后,立即催促船代出DO,并安排提柜预约。实时查询货物状态
通过船公司官网、码头系统或清关行反馈,确认“Customs Released”和“Available for Pickup”两个状态均已达成。

